當代基督徒的行動與信念雜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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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曠野182期】2013年3-4月出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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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3-4年出刊
本期目錄:

願景,受苦者的活路

貧窮問題與政府角色

飛去來器效應

主已復活

那些住在他們中間的日子

與臥軌的勞工同臥軌

公東的教堂

酸澀反覆情何堪
 


 

曠野論壇貧窮問題與政府角色

◆溫英幹

台灣自1960年到1990年的高速經濟成長(GDP平均9.0%),將經濟實力及人均所得大幅提升,人民生活從1950年代的低所得國家,在1992年躍入一萬美元的高所得國家。最近20年,雖然經濟成長較為緩慢,但還是有中度的成長(GDP平均5.0%),人均所得已經超過兩萬美元。

GDP與人均所得的迷失

從各種的國際經濟及社會指標來看,台灣已經步入先進國家之林。以2012年為例,幾乎所有全球性的評比如全球競爭力、世界繁榮指數、經商環境評比等,台灣在全世界、在亞洲,都是名列前茅的。以人均所得而言,2011年台灣為20,047美元,在全球185個國家中排名約第39名,超過丹麥、英、法、日、韓。

但最近十幾年來,國人對政府的施政普遍不滿。有些原因是各種社會問題一一浮現,包括人口老化、退休金制度紛亂、失業率增加、產業流失並過度依賴大陸經濟,及政府收支失衡等。但主要是所得及財富分配日益惡化,企業利潤大幅增加,而一般工資卻停滯不前(工業與服務業每人月工資,2000年到2011年11年間平均年漲幅不到1%)。雖然台灣的失業率還不算太高,但政府在減貧方面的功能確實有待加強。

貧窮的意義與定義

貧窮(poverty)指缺乏一定錢財物質的狀態。絕對貧窮(absolute poverty)指缺乏基本需要,包括食、衣、住、水、衛生條件、醫療服務及教育。相對貧窮(relative poverty)則指經濟上分配不均。
有史以來貧窮就一直存在,一來生產不足養活所有人,再者所得及財富分配不均,富人享受奢華,窮人無立錐之地。十八世紀工業革命以來,工廠大量生產,農業技術進步,物質條件獲得提升,導致先進國家人民普遍都能享受富足的生活,但仍然有少部分生活在貧困中。發展中國家,則是大多數人民都在溫飽不足之中,舉國皆窮的現象仍在所多有。
減少貧窮是許多國家及國際機構,如聯合國世界銀行的主要目標。世界銀行估計2008年全世界有12.9億人口處在絕對貧窮中,其中4億在印度,1.73億在中國大陸。1990-2010年期間有6.63億人脫離絕對貧窮,但極度貧窮仍是全世界的挑戰。

在2000年9月8日有189個會員國代表或元首參加的高峰會議上,發表千禧年發展目標宣言,提出聯合國千禧年發展目標與指標(UN 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 and Targets, MDGs)。MDGs中計畫在2015年以前達到8項減貧目標,在每一項目標下又定下18個具體標的(targets)及48種衡量指標(indicators)。八項目標分別為消滅極端貧窮及飢餓、普及小學教育、促進兩性平等、增加婦女權利、降低兒童死亡率、對抗愛滋病毒、瘧疾及其他疾病、確保環境的可持續力、促進全球發展夥伴關係。首要目標是在2015年之前,減少一半絕對貧窮的人口,其他七個目標與減少貧窮也有相關。

台灣的貧窮人口與照顧

雖然有國際貧窮線的定義,台灣與部分先進國家目前都還沒有明確的貧窮線定義,而是用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作為社會救助的主要對象,採用最低生活費標準來核定救助金額。1997年開始至今,低收入戶指低於當地人均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百分之六十者;中低收入戶指低於百分之九十者。
按2013年1月30日修正的社會救助法,其宗旨為照顧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及救助遭受急難或災害者,並協助其自立。社會救助範圍分生活扶助、醫療補助、急難救助及災害救助。

根據內政部低收入戶統計,台灣區被列入低收入戶及人口,1992年有43,780戶,115,284人;2001年為67,191戶,162,699人;2012年第三季,141,767戶,351,870人。低收入戶佔總戶數的比率,1992為0.82%;2001為0.99%;2012第三季為1.74%。比率有長期上升的趨勢,這現象表示謀生越來越困難。
社會福利支出比率最近幾年有擴大趨勢。2013年預算社福支出,佔政府總支出的28.1%(其次為國防16.3%,及教育12.4%),是政府預算最大比率。
以中央政府歲入和歲出對GDP的比率,在1994-2012年之間,歲入從14.1%降到12%,歲出從16.1%降到13.5%。比起其他先進國家,台灣中央政府的歲出與歲入對國民所得的比率都偏低。

所得分配不均與政府政策

代表先進國家的國際經濟合作發展組織(OECD)在2012年警告收入分配不均的負面效應,建議採用更積極的稅法及支出計畫的改變。國際貨幣基金(IMF)也警告,只注重經濟成長,而忽視分配不均,對經濟成長也有負面影響。蕭條時最富有的10%人口反而獲得更高比率的收入,使財富分配更加不均。

經濟學家估計,美國1980年以來所得分配不均大幅惡化,薪資遲緩增加甚至下跌。最高收入的1%人口的所得比率從1980年的10%增加到2011年的20%,最高收入的10%人口獲得所有收入總和的98%。
全球化及技術進步使工資無法增加。在資本主義社會,生產工具是私有的,過去三十年富有者壟斷生產工具及技術,以勞工階級的勞力與自然環境為代價,獲取利潤。這過程與美國資本主義長期不重視生產,而轉向投機和具依附性或衍生性的財富累積型態,密切相關。
美國政府一直推行這種讓資本主義惡化的政策。政府改變稅法,對有錢人更有利,使失業時間拉長。歐巴馬政府繼續採用寬鬆稅率,使不均更加惡化。諾貝爾經濟獎得主史迪格里茲(Joseph Stiglitz)說:「我擔心成為惡性循環;不均的惡化會弱化經濟,更惡化的不均會更弱化經濟。經濟不均進入政治經濟裡面,使經濟穩定更加困難。」

國際減貧經驗對台灣的啟示

面對所得分配惡化、貧窮及老年人口增加,先進國家大都設有機構提供對低收入戶的援助。例如美國對低收入戶提供補助,從糧票到醫療保險。英國在內閣中設立「社會排斥小組」(Social Exclusion Unit),讓生活受缺乏及排斥影響的人,可獲得補助。愛爾蘭政府在「社會保障部」下設有「社會共融處」(Office for Social Inclusion),負責協調及推動減貧計畫的執行。
社會福利難免會造成濫用危機,以美國為例,聯邦政府照顧老人的措施許多是浪費的。許多老人,特別是新移民,明明在海外有財產,卻造假隱匿,千方百計要獲得老人優待—— 包括住房、醫療及養老院。

先進國家的經驗似乎也正臨到台灣,台灣政府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照顧,在最近十幾年大幅增加,但也有些問題。台灣的政府及國會經常只考慮選票,在社會福利上競相加碼,完全不考慮財政責任,是很不負責任的作法。此外許多華僑回到台灣取得身分證後,就享有老人年金和健保待遇的政策,也對台灣財政造成沉重負擔。

對企業界過長期間的優惠政策,也會助長所得分配的不均及稅收損失。台灣的稅收與國民所得比率比其他先進國家偏低甚多,主要是由於太多租稅減免政策,使得政府沒有能力來做更多的事。最近五年,中央政府歲入與歲出之間都有赤字,大多以舉債因應,並非健全之道。

個人所得不均的根本原因,是財富的分配不均及高度集中,政府可以採用更加公平的累進稅,將最富有人的財富移轉到貧困人的福利;提高稅收對國民所得的比率,有助於減少舉債,及投入經濟建設;經由對資產擁有者累進重分配,來改變所得分配,以避免20﹪的人口可能擁有90﹪以上的財富。美國最富有的1%人口擁有超過三分之一的財富,連富人巴菲特都贊成徵收富人稅。如果能採用重分配政策,提高富人稅,以市場利率提供資金給小企業,以預算盈餘一部分移轉給低所得群,提供基本生活及加強其謀生技能,使最低收入階層的所得成長率超過最富階層的成長率,如此不但可以改善所得分配,也可使社會更加祥和。
對於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的照顧,更重要的不是只有救濟,而應是協助他們獲得謀生能力及就業機會,特別是最弱勢的殘障人士及缺乏技能的單親父母。

神是照顧孤寡貧弱的神

神是照顧孤兒寡婦、貧窮人與弱勢者的神,聖經提到貧窮或社會正義類似詞語有超過三百節經文,照顧貧窮人以及弱勢者既是基督徒的責任,也是蒙福之道。「憐憫貧窮的,就是借給耶和華;他的善行,耶和華必償還」(箴19:17) ;「不憐憫貧窮的將受責罰,被神烈火毀滅,受到報應」(以西結書22:29,31,馬太福音25:31-46)。聖經從出埃及記開始就設立濟貧制度,要神家的人照顧自己的窮乏弟兄,不可欺負弱勢者,也不可屈枉正直。「你的弟兄在你那裡若漸漸貧窮,手中缺乏,你就要幫補他,使他與你同住,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樣」(利25:35);神甚至說:「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──你神的話,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這一切的命令,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」(申命記15:4);但因為人的罪行使然,窮人總不斷絕。

對於照顧窮人,光靠政府是不夠的,何況政府的支出經常浪費眾人的納稅錢。基督徒有責任參與扶助貧窮、照顧弱勢者的工作,使我們成為愛的天使,蒙福的榜樣。
(作者為東華大學榮譽教授及元智大學特聘教授,世界銀行退休資深經濟學家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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