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代基督徒的行動與信念雜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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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曠野183期】2013年5-6月出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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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5-6年出刊
本期目錄:

道德的人vs.不道德的核四+公投

「公民抗命」與「佔領中環」運動的信仰省思

順服的操練

台灣的呂底亞

出中國的路比出埃及更長

基督徒.銀髮族,更有人情味的社會

親娘豈是負資產

 


 

曠野論壇「公民抗命」與「佔領中環」 運動的信仰省思

◆胡志偉

2013年1月16日,一向予人溫和觀感的香港大學法律學者戴耀廷教授於《信報》發表《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》文章,鼓勵香港公民及公眾領袖以事先張揚的形式,實行違法與非暴力的佔領中環行動,為的是要爭取2017年普選特區行政長官。本身為基督徒的戴耀廷教授,不曾想過此構思一經倡導,引發起社會裡熱烈的討論,不少學者與公眾領袖紛紛響應,表達港人若不採取激進的行動,甚至以身試法,港人無法爭取到真正的普選目標。

公民運動的思考

過去港人嘗試以各樣溫和的方式,爭取本身的政治權利,如遊行示威、苦行、五區公投、絕食抗議等,均不足以促使中央作出讓步;因此戴耀廷教授倡議「佔領中環」運動,期望能召集一萬名公民以和平與非暴力手段,爭取香港能如期於2017年有真正的特首普選。
「佔領中環」運動引發持續的迴響,有意見視之為「秀才造反」不能成事,特別是事先張揚的行動,予特區政府與中央有充分的準備與應對;有些則視行動為「知其不可而為之」的道德勇氣,要付出代價地宣示爭取民主普選的決心。自「佔領中環」構思面世以後,戴耀廷教授經聆聽各方意見後,不斷就行動本身作出調整,有關行動包括四步曲 : 簽約誓約、商討日、公民授權及公民抗命。

2013年3月27日,戴耀廷教授,連同社會學學者陳健民教授與浸信會朱耀明牧師於九龍佑寧堂發表〈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〉信念書,表示只有公義的政治制度才能建構真正和諧的社會,目標是爭取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。整個運動的成敗取決於公民的覺醒,三個基本信念是 : 香港選舉制度必須符合國際標準、透過民主程序議決香港的選舉制度,堅持非暴力的公民抗命行動。
基本而言,香港教會與社會大多數人慣於作「順民」,甚至有不少信徒視「在上有權柄的,人人當順服他。」(羅十三1)為金科玉律,不敢與政府作對。然而,這些良善與聽命的「順民」,經歷了「金融霸權」、「地產霸權」等長期剝削之後,2008年全球爆發金融海嘯,「大到不能倒」的金融機構竟是政府拯救的對象,然而這些「金融霸權」於事件過後,仍繼續以貪婪與不公義手段來剝削勞苦大眾。2011年9月17日美國紐約開展「佔領華爾街」運動,並迅速感染全球各地城市,表達市民對這些貪婪「霸權」內心的忿怒。
公民運動意識的醒覺始於有人深感分割的生命帶來重複的傷害,在忍無可忍的場景下,勇敢地站出來,挑戰現存不合理的「惡法」。當黑人柏克詩女士 (Rosa Parks) 於1955年敢於坐在「只許白人就坐」的公共汽車的前排車廂內,就引發了了馬丁路德金的爭取民權運動。當香港社會內越來越多人感受本身是各類霸權的受害者,無論是經濟、政治等,特別是中央對香港普選的承諾,而港人一直耐性等待,誰知這些承諾一再拖延。因此,戴耀廷教授呼籲一出,就激發廣大的共鳴;參與「佔領中環」者鋌而走險,不惜以違法的和平手段來爭取政治公義。

聖經倫理的思考

聖經一方面教導公民要順服地上政權 (羅十三1、4;彼前二13);另一方面也教導信徒不作無條件的順服 :「聽從你們,不聽從神,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,你們自己酌量吧」(徒四19)。聖經有事例說明神的子民有時為了信仰與良心挑戰「惡法」,如埃及收生婆拒絕殺害嬰孩 (出一15-21)、摩西要求法老王容許宗教自由 (出五1)、亞哈王家宰俄巴底拒絕殺害先知 (王上十八3-5)、但以理兩度違抗命令 (但三章、六章)。
耶穌於新約年代,屢次挑戰宗教「惡法」,如違反安息日的戒律 (可二23-28;三2) 及其它規條 (可七1-5),耶穌甚至「進入聖殿,趕出殿裡做買賣的人,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」(可十一15),他有時也會做出在一般人眼中激烈的行動。〈啟示錄〉更清楚表達耶穌子民要宣告與敬拜羔羊王,並非臣服「凱撒是主」。

賈詩勒 (Norman Geisler) 於《基督教倫理學》討論違抗政府時,這樣說 :「基督徒普遍公認的立場,乃是基督徒有時應當從事違抗政府的行動。真正的難題是在何處劃定界線。」(272頁) 基督徒為執政掌權者代禱,「使我們可以敬虔、端正、平安無事地度日」(提前二1),並非把政府權柄絕對化,倡導「順民」神學,信徒既可以祝福政權,又可以向政權作出批評。
1984年,香港一群教會領袖草擬並發表《香港基督徒在現今社會及政治變遷中所持的信念獻議》(簡稱信念書) 清楚表達 :「我們相信,政府的權柄是從神而來的,在政府應有的權力範圍之內,我們應當順服政府。然而當政府的要求與神的旨意有所牴觸時,我們應以順從神為我們行事的原則。政府的權柄有它一定的範疇。神給予政府的功能是要它維持法紀,使社會安定,人民生活得以保障,據此原則,在憲法轄管下,政府應向人民負責。基督徒在社會中應扮演先知的角色,並積極策勵政府秉行公義,造福人民。」

有些基督徒對政府表達異議,或遊行抗議,或拒絕合作,只反映不同價值取向的天國公民,按其常識判斷而作的社會行動。聖經不用來支持或反對「佔領中環」,也不為民主政制背書;然而聖經要求政權要信守承諾,施政公義 (撒下廿三3;詩七十二2-3;箴十四34、十六12)。當基督徒發現政策言而無信或背信棄義時,自然會強烈反彈,甚至參與民間抗爭行動。

教會群體的思考

回顧基督教興衰史,不同年代的教會群體對順服或違抗政權,有不同的取向。初期教會拒絕「王權偶像化」而受到迫害,直至康士坦丁大帝予教會合法位置,才得享宗教自由。

宗教改革運動的發展,某程度正是向當時教皇權柄作出抗議與反對;當時教會存在「教廷派」與「議會派」。馬丁路德的《致日耳曼貴族書》 (1520年) 要求德國貴族召開議會。麥格夫評論「議會派運動的失敗常被認為是宗教改革運動的主要起因」(《宗教改革運動思潮》,24頁)。宗教改革重視個體或群體的自主獨立,每一位憑著良心去體認真理並堅持真理,打破了教皇原來對一切宗教生活的操控。「信徒皆祭司」意味人人平等,無論是貴族或是平民,皆可直接向神敬拜與服侍。其後從中出來的「重洗派」運動更明確主張以和平非暴力來對待那些迫害者。「重洗派」對所有政權抱有戒心,拒服兵役與反對死刑等,認真實踐以「信仰原則」反對「國家原則」。

清教徒運動,更表達有一群英國教牧同工於1563年反對伊麗莎白一世要求順服的規定;領袖之一的卡特維特 (Thomas Cartwright) 更主張教會採用信徒選舉的長老體制代替由上指派的主教體制。因著伊麗莎白一世嚴厲對待清教徒,部分清教徒就選擇到美國新大陸,尋找真正宗教自由。

美國爭取獨立的歷史,有論者認為宗教信仰在其中佔有重要角色,就是提供「道德的允許」來反對英國的殖民管治。其一宗教領袖是普林斯頓大學第六任院長威瑟斯龐 (John Witherspoon),他肯定基督徒公民的參與,要在公共事務上顯出個人美德。威瑟斯龐要信徒牢記「對上帝、國家、家庭和你自己的責任都是一樣的」;乃為了公共利益責任。他又說 : 「如果一個國家的風格是純潔的,如果真正的信仰和內在的原則都生生不息,那麼即使最強大的敵人企圖反對它們,也往往會受挫失敗,以失望告終。」

再看二戰前的日本與德國,分別有賀川豐彥與潘霍華兩位,選擇以類似公民抗命手段來挑戰強權。賀川豐彥反戰立場,拒服兵役,一度坐牢。潘霍華則於納粹黨執政的德國,當大多教會領袖選擇向政權妥協,他選擇走一條窄格,要「阻止那部疾馳而至的車子」(參《麥乾頓系統神學 (卷一) : 倫理學》,213頁)。當潘霍華27歲時,希特勒於1933年就任德國總理不久,他就在電台廣播公開反對希特勒的「領袖說」;潘霍華看這些領袖(Fuhrer)只會為德國人民帶來錯謬領袖 (Verfuhrer),這段廣播自然「被停播」。潘霍華的先知本色,正反映於他堅守神學信念,不理會所謂「政治正確」,不追隨主流教會作出妥協,公然反對納粹主義及日爾曼種族優越主義。後來,潘霍華加入了「認信教會」(Confessing Church),並且領導地下神學院,甚至參與刺殺希特勒的計畫。

當馬丁路德金爭取黑人平權運動,引用奧古斯丁的名言 :「不公義的法律,就等於沒有法律。」馬丁路德金這樣分享 : 「正義是深思熟慮的愛。正義是克服了與愛相悖者的愛。公民不服從不是對現行法律的漠視,相反,和平的公民不服從乃是對法律的捍衛,法律應該體現公義。一直以來,只有極權主義的信仰者才信仰暴力摧毀法律,強權戰勝一切,但對於熱愛這個世界的人們,還擁有拿撒勒的耶穌所提供的另一個世界,那就是公平如浪濤滾滾,公義如江河滔滔。這是兩個世界的爭鬥,是愛與仇恨、和平與暴力的終極角逐。」
對教會而言,筆者並不主張堂會有組織地參與,乃是讓基督徒明白作為公民,他/她們有權選擇愛國或是公民抗命,教牧與長執不禁止也不組織會眾的參與。教會仍是堅持真理的群體,「教會的首要政治任務就是要成為教會」,因此我們有責任暴露與指斥謊言的政治。只要基督徒能「說出真理」(telling the Truth) 與「活出真理」(living the Truth),信仰的精神促使更多基督徒不作使命旁觀者,乃身體力行公民生活,展示天國子民的公共價值。

結語

面對社會爭議性高的課題,我們的思考不在是否參與,更重要的是我們怎樣實踐信仰並見證教會群體對真理的堅持。任何時候,教會對公共事務的重要貢獻是「守護真理」與「守護良知」,讓每位基督徒確認其投票權的平等,不迷信民主能改造社會,也不放棄原先已承諾了2017年普選特首的權利。當社會與政權失掉了誠信,教會就有責任作出適當的提醒 !

(作者為牧師,現任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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