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代基督徒的行動與信念雜誌
思想文化/社會評論/弱勢關懷/文學藝術


【曠野202期】2016年8-9月出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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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8-9年出刊
本期目錄:

學向成吉思汗

打開天窗

揭示結構性不公義

反思基督徒的社會責任

政教關係與社會想像──香港案例

無法被歸類的獨立思想家——《漢娜.鄂蘭:思想的行動》紀錄片評介
建立以發展貧困者為本的事工──再思教會扶貧2
思念,泰然兄
 



 

我見我思反思基督徒的社會責任

何若珍

基督徒若要避免牢騷神學,必須先建立整全的聖經神學

時常在報章雜誌上看到基督徒倡議者(advocates)出於自以為是的公義觀,搭配真實慈悲憐憫的心,很快地就指著俯拾皆是的社會、經濟、政治弊病,帶著凜然不可侵犯的義怒,對現有體制──從政府到教會,從官員到牧師──大加撻伐。所批判的問題都是真實的;然而,所提出的方案卻不見得高明到哪裡。畢竟如果明顯又容易做的話,別人早就做了。更糟糕的是,批判者的神學論述,往往是漏洞百出的:權柄就是要被挑戰的嗎?財富就是要被批判的嗎?法律就是威權的工具嗎?而最基本的問題是:有任何的基督徒具備絕對又完全的公義觀嗎?基督徒所提的管理理念真的比較卓越嗎?若答案是否定的,那麼基督徒所提出的批判有任何的分量嗎?

這些神學中的張力若不去面對,曠野中的呼喊聲還是傳不出曠野。最多只是發發牢騷,宣洩怨氣之後,彼此拍拍肩膀,互相安慰安慰,再找下個議題發抒心中的委屈和怒氣。今天基督徒自認為有學問、有思想、有見識的倡議者必須先要在聖經神學上好好下功夫,才能真正發揮鹽與光的功用。

基督徒是基督的見證人,不是上帝的代言者

上帝沒有把代言責任交給基督徒。祂要說的,祂都已經說了。祂所要求予基督徒的,乃是「見證」祂的信實、公義、榮耀、權柄、恩慈與憐憫。
曾經有笑話說犯法的基督徒喜歡用喇合的例子來辯護:「我雖然犯法,卻沒有犯罪。」這可算是「造反有理」的幽默版──儘管辯護的人是一本正經的說。

今天教會的混亂在於神的話語被濫用。畢竟,聖經有1,189章,31,173節,要從聖經裡引用一些「合我心意(fit for MY purpose)」的話,實在一點也不困難。無論是對教會體制或是政府體制,若是要倡議順從,就引用羅馬書13:1或彼得前書2:13。若是要倡議抗爭,就引用使徒行傳4:19和5:29,或是把希伯來收生婆搬出來。可謂予取予求,完全不在乎哪些經文是原則性的要求,哪些經文是參考性的榜樣,哪些經文是特殊情況下的例外。結果就是,上帝到底說了什麼,都是由人來做最後定奪。也難怪信徒要反訴。(註1)
對許多基督徒而言,聖經的話如同天上的浮雲一般,你說它像什麼,它就像什麼。正本清源,這是傳道人的責任。今天教會的傳道人最主要的責任是好好研讀神的話語,以至於能按正義分解真理的道,並以此裝備信徒。神在聖經中的啟示,涵蓋許多信徒需要去面對的張力:憐憫,還是公義?順從,還是抗爭?安靜等候,還是起身而行?忍讓,還是承擔……等等。若是教會中負責教牧責任的牧師長老不能在這些方面裝備、訓練信徒,就難怪信徒今天在社會上發揮不了鹽與光的作用──即便自我感覺很好。

真正的公義仍是在上帝的手中

這世界沒有平安,是因為沒有完全的公義;沒有完全的公義,因為沒有絕對的真理;沒有絕對的真理,因為不信神。所以在尋求長久和平安定的人類歷史中,人不斷地在繞圈子。

馬克思與恩格斯早在一百六十幾年前,就已經指出資本主義會導致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裡(其實在當時是社會進化論導致的)。然而一百多年來共產政權的敗落也證明:社會主義不是資本主義的解決方案;計畫經濟也不是市場經濟的救贖之道。中外經濟史更是證明無論是資本主義還是社會主義,是市場經濟還是計畫經濟,到最後都導致財富的集中。

公義之所以不行,問題不只是在於制度,更是在於操作制度的人。神藉著摩西所定規的土地制度必然是對以色列人最好的。祂知道土地分配再圓滿,再公平,隨著時間的發展與外在內在客觀條件的變化,仍然會導致財富逐漸集中的現象。因此每50年,土地必須重新分配一次。進入迦南之後不久,以色列人就沒有照著做,因為他們不認識神。(註2)

人類歷史過程中,多少的改革最終都是白忙一場。無論是倡言還是制定政策,改革者若不是真認識神,到頭來,輕則一片好心開始,白費工夫結束;重則打著「替天行道」的旗幟,一路亂砍亂殺,最終殺人無數。

社會改革不是基督徒的先知責任;而是基督徒的公民責任

改革是公民的責任,不是基督徒的責任。基督徒只能以地上公民的身分要求改革,從事改革。因此改革者必須先具備的不只是聖經知識,更需要公民意識;包括:公民的基本責任與義務是什麼;整個群體的文化特質是什麼;體制的正當程序(due process)是什麼……等等。

改革者的榜樣,馬丁路德•金恩博士曾宣告,「一個人有不順從不公義之法律的道義責任」(One has a moral responsibility to disobey unjust laws.)。姑且不論這是不是上帝的想法,至少是很合乎人的想法。只不過,「道義」(moral)是由誰來界定呢?「不公義」 (unjust)又是根據誰的標準呢?根據聖經的標準嗎?在這後現代化文化支配思維的時代,聖經的原則是根據誰的解釋呢?大家投票嗎?

今天基督徒所發的聲音有多少真的是上帝的心聲,又有多少其實是以個人的公義觀取代上帝的公義觀?難怪主張改革的人會鄙視其他基督徒是「順民」;反對改革的人會敵視倡議者為「亂民」。

佔領立法院、中環或教育部一點也不稀奇。「公民不服從」(civil disobedience)天天在我眼前上演。汽車摩托車,嫌紅燈太長,就闖過去了。雖然路旁畫的是紅線,暫時停一下才是便民。你開罰單就是不體貼小老百姓的辛苦,蓄意找麻煩。總而言之,「對交通法規不認同,我就照我自己的意思來」已經是今天司空見慣的「公民不服從」,只是層次較低,士大夫看不上。其他的不服從方式,如逃稅、環境污染、議會爭鬧打架、政黨的操作方式……等等,再談下去,就沒完沒了了。

今天需要改革的不是體制,而是整個社會的思維。因為,現代世俗文化最深的病根就是一個千年毒瘤:「有辦法的人是不用排隊,不受法律約束的」。一代又一代,我們將這「人間真理」以傳宗接代般的虔誠,不斷地傳下去:「等你有一天出人頭地,就可以不必受這些……的約束了。」不幸的是,許多的基督徒倡言改革者在模棱兩可的神學架構上,也脫離不了這誘惑,沒有因著聖靈的更新而脫離貽害千年的毒瘤,而參與營造一個士大夫版:「有理想的人是不需要守法的」。然而,不守法的人能建立起一個尊重法治的體制嗎?如果一個牧師鼓勵教會信徒上街去破壞秩序,他憑什麼要求信徒在教會裡要遵守秩序呢?以不順服為己任的基督徒能在什麼樣的教會待得下去呢?

基督徒從事服務社會是隨時可做的;從事社會改革是要先贏得信任的
幫助弱勢、愛心關懷都是基督徒隨時隨處可以做,也應該做的。然而,體制與政策的改革是要能先贏得公民群眾的信任。基督徒若要得著改革社會的機會,首先要能治理好自己的教會。道理很簡單:首先,基督徒的屬靈智慧是在治理教會中顯明出來的;其次,每一個民主國家的執政者都在延攬治理人才,也就是有能力策劃執行那些「困難卻必要的政策」的領導者。要得到執政者的信賴與委託,首先必須有「業績」。若是連一個教會都治理不好;連一群有同樣信仰的人都帶領不起來;那就不要去批判在位的人啦,找幾個朋友發發牢騷就好了。氣消之後,去關心一下有需要的人。

(作者為美國波士頓華人福音教會牧師)

備註:

1.參考:一個「平得不能再平」的小信徒,「曠野反思/一位平信徒的反訴」,曠野188期,2014年3-4月。

2.參考:士師記2:10-11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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