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代基督徒的行動與信念雜誌
思想文化/社會評論/弱勢關懷/文學藝術


【曠野202期】2016年8-9月出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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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8-9年出刊
本期目錄:

學向成吉思汗

打開天窗

揭示結構性不公義

反思基督徒的社會責任

政教關係與社會想像──香港案例

無法被歸類的獨立思想家——《漢娜.鄂蘭:思想的行動》紀錄片評介
建立以發展貧困者為本的事工──再思教會扶貧2
思念,泰然兄
 

他山之石 / 政教關係與社會想像──香港案例

◆龔立人


神學上,政府組織與教會組織並不等同,他們有各自的身分和角色。雖是如此,但兩者關係絕非簡單一句政教分離就可說明,不但因為任何具體組織的關係必牽涉他們身處的文化、歷史和政治,更因為政府與教會更重要的互動關係是對社會想像(social imaginary)的想像。本文嘗試以香港為例,從神學探討政教關係。

從合作關係到組織配合關係

當香港仍是英國殖民地時,英國政府很自然地將其宗教(基督宗教)引入香港,並給予基督宗教方便,甚至優待。政府組織與教會組織在教育、社會福利和醫療等方面有很信任的合作關係。例如,接近六成的中小學校是由教會營辦,但經費主要來自政府。此外,香港政府排行名單是:香港總督、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、布政司、少將軍階或以上的駐港三軍司令、宗教領袖(香港聖公會港澳教區主教、羅馬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)、財政司、律政司、立法局主席……。雖然政府與教會有很多合作關係,但政府沒有計劃將教會組織成為政府建制之一部分。因著香港主權改變(1997年7月1日),香港特區政府排行名單已改為:行政長官、終審法院首席法官、香港特別行政區前任行政長官、政務司司長、財政司司長、律政司司長、立法會主席與行政會議成員、其他主要官員、終審法院法官與高等法院首席法官、其他立法會議員、總領事、宗教領袖(包括六宗教代表,但聖公會大主教是獨立一席)……。雖然宗教仍保留在新政府的排名名單內,但宗教已自第五位下降至第十二位。此外,宗教不再只有聖公會和天主教,更有其他宗教代表。反諷的是,當我們以為香港特區政府將會冷待宗教時,實際卻是,它卻比殖民政府時代更積極要求宗教配合政府。

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》(以下簡稱《基本法》)附件一的文件二,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(以下簡稱特首)的產生辦法是由一個1200人組成,具有「廣泛代表性」的選舉委員會(以下簡稱特首選委會)選出。其中宗教界佔60席。此外,《行政長官選舉條例》(第569章)指定了6個團體分別代表6個宗教,而代表基督教的指定團體是香港基督教協進會(以下簡稱協進會)。每個指定團體可提名10名人士成為負責選出特首選委會委員。在英國殖民時代,香港基督教從未以制度形式成為政府組織的一部分。面對這新形勢,香港教會如何回應?

成為教會

第一個即時問題:為何有這樣安排?這是宗教的意思還是中國政府的意思?按《基本法》,宗教被列為組成特首選委會成員,是要反映特首選委員會的廣泛代表性,並藉此建立其合法性。又為何中國政府要用這種方法建立特首選委會的代表性?因為中國政府不容許香港有民主選舉。同時,它知道「欽點」的特首不會得到香港人支持,所以,設計一種有所謂廣泛代表性的特首選委會而又受其控制是必須的。這可舒緩香港人的不滿。換句話說,特首選委會的廣泛代表性是用來掩飾中央政府對香港的操控,而這與真實代表性沒有關係。事實上,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 2017年香港行政長官選舉方案已清楚將中央政府的動機反映出來(簡單來說,中央政府透過特首提名委員會控制提名名單)。宗教在這事上是被安排的,但其參與又強化這不公義制度。那麼,教會是否需要協助政府演這齣戲,還是更有責任揭穿廣泛代表性的謊言?這問題牽涉另外兩個課題:第一,甚麼是教會?第二,基督教倫理考慮?

教會是甚麼?教會是基督的教會,並在聖靈運行下成為教會。教會是按聖父差遣聖子和聖靈的模式被差遣到世上。那麼,教會要從三一上主在世上的歷史辨識其身分,並從歷史中體驗其角色。另一方面,教會不是上帝國,但卻見證上帝國,甚至是在地上的聖禮(sacrament),宣告上帝國的臨在,讓世界從教會的禮儀生活和踐行體驗上帝國的恩典。然而,當教會接受特首選委會的角色時,作為聖禮的教會將失去其另類政治身分。因為教會已選擇用政治身分多於神學身分認識其身分。

為要配合政府建立的政治體制,教會需要提交10位基督教名單,而在這事上,協進會將教會淪為社會組織,將基督徒淪為會員。按協進會安排,提名要求之一,「提名團體不論是堂會、基督教機構或宗派總會,需為已註冊的香港慈善團體(免稅條例88條)。」為何要用註冊的香港慈善團體來界定代表堂會、基督教機構或宗派總會?現實是堂會、基督教機構或宗派總會等無需註冊為香港慈善團體才可以成為堂會、基督教機構或宗派總會等。事實上,這安排只方便那些已註冊慈善團體的堂會、基督教機構或宗派總會,但對那些趕不上註冊和選擇不註冊的堂會、基督教機構或宗派總會就不公平。更嚴重的是,協進會對堂會、基督教機構或宗派總會的界定中竟連基督教信仰內容隻字不提。這扭曲信仰群體的本質。

至於參選人資格,協進會的界定是:「已經加入教會成為會友,其所屬教會須為已登記的香港註冊團體。」問題是:第一,是否有不願意加入教會成為會友的基督徒?第二,是否有不需要參與者加入其教會的教會?第三,是否仍有未向香港註冊團體登記的教會?更嚴重的是,協進會關心的是會員,而不是要作門徒的基督徒。

基督教倫理

尼布爾(Reinhold Niebuhr)認為因我們不是活在一個完美世界,也沒有可能令世界完美。所以,他提出基督教現實主義,重點是如何限制罪惡,避免它擴散,甚至用以惡制惡的方法也可接受。他認為我們要現實地建立上帝國的公義,但在現實下,公義不是絕對,而是兩惡擇其輕的結果。尼布爾批評理想主義,不但因為它忽略罪惡的破懷性,更因為理想容易成為罪惡的溫床。共產主義就是一例。用尼布爾的看法,教會接受特首選委會身分是兩惡擇其輕,因為教會可以做到對政府的監察。然而,基督教現實主義之所謂現實,因為它有具體計畫和評估方法來衡量它是否達成目的。但從協進會對特首選委會的做法(以抽籤方式選出10位基督教代表),我看見它的目的是:在不要破壞與政府關係的大前提下,協進會選擇配合政府建立的政治體制。有別於在中國的教會,香港教會仍有宗教自由。那麼,協進會無須如此現實配合政府,反而應與被去權的香港人站在一起,拒絕以廣泛代表性掩飾其「小圈子」本質的特首選委會。

政教關係的再思

教會對政治、經濟和法律等相關知識都不足,但這不等於教會對政治、經濟和法律等議題就沒有發言權。教會對世界的貢獻不只在於提供社會想像,它更是一個社會想像的例子。簡單來說,按泰勒(Charles Taylor)理解,社會想像是「人們對其社會生活想像,包括他們如何相處、事物如何安排、期望如何滿足,並影響這些期望更深入和規範性的象徵和理念。」教會生活就是一個社會想像的具體例子。一方面,教會的社會想像是從上帝跟以色列人關係、耶穌的踐行與上帝國,並教會歷史(傳統)而來。另一方面,教會具體地將這些象徵、故事和理念等以其禮儀生活和日常踐行表現出來。然而,教會的社會想像不只限於教會,它更是一種社會踐行,藉此向世界見證上帝國,鼓勵世界有另類的可能性。

從協進會對特首選委會的回應,我看不出它從基督教信仰而來的社會想像,也看不見它的回應為香港帶來不一樣的社會想像。相反地,它配合著中央政府的社會想像。今日教會的危機不只沒有活出它來自信仰的社會想像(成為教會),讓世界可以有所參照,更是它看世界的社會想像先於上帝國的社會想像,因為它懷疑上帝國的社會想像的可信性。

(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崇基神學院教授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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